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2024-05-05 12:28

1.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2.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确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失业保险条例

3.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4.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各省确定的具体数额有所不同。统一的标准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最高限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其最低标准也就越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低于什么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低于什么标准

6. 失业保险金不低于什么标准?

法律分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骗取失业保险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骗取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协商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领失业金么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领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

8. 失业保险金不低于什么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失业保险按什么标准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怎样发放?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三、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